训练馆的灯刚灭,丁霞已经换好了衣服,肩上挎着那只亮面爱马仕Kelly,脚步轻快得不像刚打完三小时高强度对抗。她一边走一边低头回微信,手指在屏幕上划得飞快,另一只手还拎着没来得及收进包里的护膝——黑乎乎一团,和包上那圈金扣形成某种奇妙的对冲。
门口接她的车早就等着了,不是保姆车也不是商务车,就是一辆普普通通的白色SUV,副驾上还堆着几袋超市买的毛mk体育肚和黄喉。她拉开车门,把包小心地放在腿上,顺手把护膝塞进后座角落,动作熟稔得像每天都在重复这套流程:训练、收拾、出发、吃火锅。
二十分钟后,她坐在一家社区老店的卡座里,围裙系得歪歪扭扭,面前是翻滚的牛油锅底。爱马仕被搁在旁边的空椅子上,旁边还放着一瓶冰啤酒和一碟刚上的鸭血。她夹起一片毛肚,在红汤里七上八下,抬头跟朋友笑:“今天拦网手感不对,回去得加练。”语气平常得像在说“今天菜有点咸”。
店里人声鼎沸,没人特别注意这个穿着运动裤、头发随便扎成马尾的女人。只有服务员路过时多看了一眼那只包,又迅速移开视线——在这条街,穿拖鞋吃火锅配百万包包的人不多,但丁霞坐这儿,居然不违和。她吃得快,话不多,筷子翻飞间偶尔抬手撩一下汗湿的额发,手腕上那道旧伤疤若隐若现。
吃完结账,她掏出手机扫码,付款界面一闪而过,金额不过百来块。起身时顺手把围裙摘了,包重新挎回肩上,转身就往停车场走。夜风有点凉,她缩了缩脖子,脚步却没停。明天早上六点还有体能测试,但她今晚必须吃这顿火锅——不是犒劳,是习惯。就像那只爱马仕,不是炫耀,只是刚好喜欢。
车开走前,她摇下车窗点了支烟,火光在夜色里闪了一下,很快又被风吹散。后视镜里,火锅店的招牌还在亮着,红彤彤的,像刚沸腾的锅底。
